2009年5月29日 星期五

情障


定義:
長期情緒或行為反應顯著異常,嚴重影響生活適應者;其障礙並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

鑑定基準:

嚴重情緒障礙之鑑定基準如下:
(一)行為或情緒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
(二)除在學校外,至少在其他一個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者。(跨情境)
(三)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輔導無顯
著成效者

類別:

情緒障礙之症狀包括
(一)精神性疾患精神分裂症主要症狀包括幻覺、妄想、思考異常智力和語言功能缺陷、及情緒方面的異常。

(二)情感性疾患憂鬱症和躁鬱症在學齡階段常見的是憂鬱症,而憂鬱症主要的症狀包括憂鬱的情緒、對日常事物失去興趣、中斷與人互動、食慾不振、睡眠不正常、精力衰退、活力減低、注意力渙散

畏懼性疾患特定對象畏懼,對某一事物長期持續不理性的恐懼感,害怕的對象包括動物、環境、血、情境和其他等五類,如:懼學症沒有特定對象的泛慮症、社交恐懼症和恐慌症

焦慮性疾患包括分離性焦慮、廣泛焦慮、強迫性、和創傷後壓力性疾患(PTSD),一般而言,焦慮性疾患的出現率約為4-14%,以女生為多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主要症狀包括不專注、衝動、過動、難以習得常規行為和成就表現不穩定,此症又分為注意力缺陷型、過動衝動型、綜合型其他持續性情緒或行為問題者。


(民國87年的「身心障礙暨資賦優異鑑定原則鑑定基準」第九條之定義)

嚴重情緒障礙主要包括下列六項重要特徵:

1.主要問題在行為或情緒反應顯著異常;
2.問題的嚴重程度需要長期而且明顯的,且經普通教育之一般輔導無顯著成效者;
3.問題的異常性之鑑定以年齡發展、文化之常態為標準;
4.問題的結果需導致妨礙學習,或對學校教育成效有負面之影響者,且會出現在學校以外情境;
5.問題成因的需要排除適應困難非智力、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影響者;
6.問題的類型包括精神醫學診斷的五大項疾患(disorder)範圍。


與心理衛生工作服務對象之異同



















嚴重情緒障礙


心理衛生工作服務對象


問題需顯著異於發展或文化的常態


指心理不適應或偏差行為的輔導,


不一定要求需要達「顯著異於發展或文化的常態」之標準


長期的而非因環境壓力所引起之暫時性的異常反應


強調預防,


因此服務範圍包括因環境壓力所出現暫時性的可預期之反應,例如創傷後焦慮症候


跨情境的出現,不包括因某一情境所產生的問題


服務包括對特定情境的異常表現,如上台恐懼或懼學症


影響學生的適應而出現困難,這些適應困難包括學業、社會、人際或生活等方面


並未嚴重到影響學生在學校的適應,心理衛生工作仍會關心和介入這樣的困難。


問題非一般輔導工作所能滿足其需求者,


基於及早介入,則不需等到某些工作無效之後。



與其他障礙的關係


定義中特定提出情障「並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換言之,如果不是因為這些障礙因素直接所造成的行為或情緒的異常,嚴重情緒障礙可能與其他障礙同時並存,例如有些腦傷的成因會同時導致肢體障礙與情障、或是智能障礙與情障,惟這些障礙的同時並存的區別不易,必須謹慎診斷。



智商

情障學童的智商的分佈也像一般學童一樣,呈倒鐘型的常態分佈,以中等智商者為最多數,兩極端高或低智商的人數最少,而一般情障者的平均智商略低於一般人的平均數,平均智商約為90(Kauffman, 1997)

成因

生物因素遺傳、染色體異常、腦傷、生理疾病、營養不良和氣質。
環境因素:家庭、學校、社會

有效的介入方法

    1. 藥物治療

一般常用的藥物包括中樞神經興奮劑、抗精神病劑、抗鬱劑、抗焦慮劑和抗躁劑

美國華裔臨床心理學家賴銘次(2000)建議兒童或青少年在下列四種情境應考慮用藥,

1)有明顯的心理疾患或精神狀態顯著出現異常現象者,例如精神分裂、憂鬱症、強迫症、恐慌症或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等,藥物治療對上述症狀均能有效控制;

2)異常的行為可能傷害他人或自己時;

3)不能克服現實的壓力時;

4)經長期心理治療而顯著成效者。

2.心理治療

個別或團體的方式進行,情障的症狀雖然可以透過藥物治療,但其心理或行為的問題卻常需要配合心理治療才能有效的改善。

3.親職教育

幫助家長瞭解孩子的問題,幫助家長接納孩子的不一樣,以及學習有效的訓練或處理的方式,家長的配合常會讓很多問題可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4.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包括間接服務和直接服務,

1)直接服務:特教教師提供學生特教服務,包括提供補救教學、適應行為的訓練、學
習策略的訓練等

2)間接服務:透過提供普通班教師諮詢和普通班同儕的接納課程,普通班教師、普通班
學生、學校行政人員需要的支援服務


全校性的介入

三階段式的介入方案























階段目標


性質


目標行為選擇


介入原則


短期


三級預防(治療)


最緊急問題


高威脅性的問題


密集式介入、


外在控制


中期


次級預防(訓練)


增加正向行為


替代性行為之補充


減少介入頻率、


加強內在控制


長期


初級預防(成長)


長期性的需求


自然介入、心理成長、自我控制



普通班教師能做什麼?

      1. 創造班級內正向的人際互動關係
      2. 有效的班級經營
      3. 有效的教學提昇學生學習動機:妥善的組織學習環境和教材,以提昇學生的學習成效,必要時也能因應學生的需求調整教學或作業要求,包括調整教材呈現的方式和內容、調整作業或評量方式和份量,或是採用小教師幫忙或採合作小組學習方式等,以保持學生學習的動機和效果。
      4. 積極採取減少不當行為的措施
      5. 積極的面對學生問題的挑戰是關鍵的態度

資料來源:身心障礙學生輔導手冊-特教小組編制



HEMiDEMi Technorati Del.icio.us MyShare個人書籤 Yahoo

0 意見: